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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標題: 污水接管好處多,使用付費不可少
公告日期: 104年12月9日
公告內容:

針對高雄市政府105年度地方政府總預算審議,國民黨團指稱高雄市接管率不及新北市的46%,而反對徵收處理費用一事,市政府強調,污水下水道為國家永續發展不可或缺的基礎建設,更為先進國家的重要指標之一,高雄市自68年起即開始興建污水處理廠、佈設污水管線,將家戶產生的污水收集至污水處理廠處理,原高雄市區的用戶接管率早已達50%以上,因縣市合併後與原縣區合併計算,接管率因而下降,但目前包括鹽埕、鼓山、左營、三民、新興、前金、苓雅、前鎮、小港、旗津及楠梓等11區,用戶接管完成率已達為53.06%,這一點,從愛河由惡臭、烏黑到現在水清魚現,就可明顯看出建設成效。

水利局進一步表示,國民黨團指出高雄市徵收污水處理費率高於台北市,並非事實。目前高雄市對於一般用戶所徵收污水處理費,與台北市相同,都是5元/度;至於自來水費,除了台北市以外,其費率係由中央所訂,非地方政府所能決定。此外,針對事業用戶,高雄市早自84年起即開始徵收污水處理費,如若今年將此筆歲入刪除,等同於將事業用戶的污水處理費轉嫁至一般民眾身上,如此決議,對全體市民甚為不公!

為了讓民眾充分了解使用費徵收訊息,市府水利局在104年7月27日發佈新聞稿、在有線電視跑燈、在市府及本局網站連結明顯標語,設置專屬便民系統網站等,讓民眾充分瞭解收費對象(接管戶),並可線上查詢。目前仍持續辦理相關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宣傳工作,包括報章、媒體、電台及電子報等,並透過line、臉書以及第四台公用頻道宣導,也己計畫製作DM手冊送達民眾端,並詳加說明收取費用專款於污水下水道操作維護,維持永續營運的必要性。

市府呼籲民眾應支持污水下水道建設,惟有持續的建設污水下水道,才能讓高雄市的環境改善,讓高雄市邁向世界級的水都城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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