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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標題: | 申請預約參訪注意事項更新公告(104.10.01公告生效) |
公告日期: | 104年10月1日 |
公告內容: | 注意事項: 1. 本厰開放參觀對象主要以國內學校、社區及機關團體為主, 2. 本廠於週二及週四下午2點開放30人以上團體申請預 3. 申請者請於申請參觀日前十天(不含當日) 4. 本廠會依據申請參訪團隊性質進行審查。 5. 因受限於參觀流量及維持參觀品質,每日參觀名額限制 6. 申請參觀日如遇颱風或天候因故停止上班或不宜參觀者 如有相關疑問,請電洽:07-5915668。 |